法律援助經費遭濫用
發佈時間:2008-01-18 08:10:59 【來源:美聯社】
國會審計處(GAO)最新調查發現,聯邦當局「法律援助計畫」(legal aid programs)專門提供窮人的補助經費,遭到各州法律服務團體濫用,不符規定的支用項目繁多,包括支付帳單逾期費用及遊說登記費用、提供員工免息借貸,甚至還用來買酒。
據GAO最新報告顯示,總部設在華府的法律服務公司(LSC)負責分配補助金給50個州的法律服務團體,卻未能監督經費如何支用。GAO未明確指出有多少錢遭濫用,但有逾一百萬元支出用途遭到質疑。該報告是依據LSC所補助138項計畫其中14項經費支用的檢查結果。
LSC發言人康士坦斯(John Constance)說:「正當管理納稅人的錢,對LSC總部及每一個接受補助的單位,都是非常重要的職責,」他並表示會將經費濫用情事提交檢察長查明。
報告中被點名經費使用有問題的單位,包括:內華達、懷俄明、加州、賓州,以及紐約市、費城和底特律等地區的法律服務公司。
LSC是由國會資助的非營利公司,專門分配補助金給協助窮人的法律援助機構,協助的案件包括家暴、兒童監護、住宅法拍、退休及社安福利、消費者問題及健康議題。在上一個會計年度中,國會已提供約3億4860萬元經費。
國會參議員安齊(Mike Enzi,共和党,懷俄明州)說:「經費用來圖利他人而非使用在法律服務上,令國會及納稅人無法接受」。
調查發現,紐約市、底特律及加州的法律服務計畫中,還使用聯邦經費購買酒類。其中,底特律的執行主任已承認提供經費給另一個組織購買招待會所用酒類。而紐約地區主管也向GAO調查人員表示,「LSC經費已不再用來買酒」。






